关于我们
万商天勤知识产权运营管理有限公司,由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知识产权专业律师和旗下经国家知识产权局批准设立的万商天勤知识产权事务所资深专利、商标代理人共同发起设立,是一家集法学和理工科专业人才为一体,提供知识产权创造、保护和运用的产业链一体化创新服务的知识产权专业服务公司。
公司创始人包括《专利法》前立法专家、律师界资深知识产权诉讼专家、知识产权代理界资深专业代理和保护专家,以及专利运营、布局等知识产权战略专家等,并汇聚了一批知识产权申请代理、维权保护和应用管理领域的业界精英。他们曾成功代理美国GPNE公司诉苹果iPhone手机和iPad平板电脑、诺基亚手机专利侵权等多宗有较大影响力的知识产权侵权纠纷案件,并为先后为华为、华润、方大集团、中兴通信、迈瑞、朗科、依波路、民安保险、香港有利集团、香港柏力电子等近百家国内外企业提供相关知识产权法律服务,积累了丰富的知识产权代理、维护、纠纷处理经验;其中社会兼职包括曾担任深圳律师协会副会长、深圳律师协会知识产权委员会副主任、深圳市知识产权专业委员会专家、深圳市知识产权研究会常务理事、深圳市知识产权纠纷调解中心调解专家、深圳仲裁委员会仲裁员等。公司整合了万商天勤全国律师集团和万商天勤知识产权事务所在知识产权服务方面的资源优势,为客户提供高质量、全方位的知识产权专业服务。
我们的理念
“聚智联慧、创新引领、诚信专业、精准高效”。
公司以改革开放窗口和创新城市深圳为立足点,启动和放飞走向全国乃至世界的梦想,致力于发展成为一流创新型知识产权专业综合服务龙头。
服务范围
(1)专利申请代理,PCT申请代理,专利复审、无效代理,诉讼、侵权分析,专利(申请)的变更、转让、许可和质押登记等事务,专利文献检索、法律状态检索查询,专利年费管理等,涉外专利检索,巴黎条约途径申请的撰写、翻译与提交,国外专利局审查意见答复等;(2)商标注册、异议、撤销,商标驳回、异议、撤销复审,商标无效宣告以及及商标预警监测等事务,商标许可和转让,驰名商标认定,境外单一国家注册,马德里国际商标注册,欧盟商标注册,非洲知识产权组织商标注册等;(3)计算机软件登记,作品著作权登记,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登记等;(4)国家高新企业认定,深圳高新企业认定,知识产权贯标,双软认证,其它政府项目申报(优势企业、示范企业、专利奖等;(5)专利、商标、版权等知识产权行政投诉、行政诉讼、民事诉讼以及刑事诉讼代理,知识产权海关备案和保护,知识产权咨询、调查、取证,涉及假冒商品、企业名称、商号等反不正当竞争法律事务,技术贸易、外商投资、无形资产评估等方面的咨询、合同起草、洽谈、签约、法律文件翻译等;(6)专利布局、产品侵权预警及规避分析、专利联盟、内训等知识产权顾问服务,企业上市、重组的知识产权尽职调查、专利保险、投融资、交易、培训等;(7)一带一路境外知识产权法律事务。
团队成员
刘宇光
刘宇光律师是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深圳办公室合伙人,执业20年,专注于知识产权和争议解决领域的法律服务。
刘宇光律师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获得法学硕士学位,曾任检察官,长期从事公司、政府以及民商事法律服务,尤以知识产权法律服务见长,具有较高法学理论素养和丰富法律实务经验。
社会任职:深圳市第五届律协知识产权委副主任、深圳仲裁委员会仲裁员、深圳市知识产权纠纷调解中心调解专家、深圳市民商事调解中心调解员、深圳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仲裁员、深圳市政府采购评审专家。
专业著述:1、《商标侵权纠纷案例评析》,载《智慧的较量:知识产权案例评述与诉讼技巧》第282页,法律出版社,2009年10月第1版;2、《试析计算机软件的专利保护》,载《中国优秀博硕士学位论文》社会科学I辑(月刊),2007年第04期,第G117-43页,清华大学主办;3、《WTO框架下我国知识产权的司法保护》,载《深圳律师论文集》第55页,海天出版社,2003年8月第1版;4、《电子邮件在订立合同中的效力》,载《内蒙古法制报》,2001年3月27日第2版等。
典型案例:
代理GPNE公司诉美国苹果公司iPhone、iPad专利侵权案;
代理方大集团诉日本松下电工专利侵权案;
代理台湾太平洋百货诉新疆某公司商标侵权案(最高法院终审);
代理海王集团诉台湾统一集团商标侵权案;
代理容大电子应诉日本太阳公司PSR商标侵权案;
代理锡林浩特敖特尔饭店应诉“敖特尔”商标侵权案;
代理华侨城集团“威尼斯”商标行政案;
代理科肯公司“科肯 KEYCAN” 商标行政案;
代理草原酿酒公司诉“草原王”商标侵权案;
代理GIADA公司应对PRADA公司商标争议案;
代理华伟达公司处理“茶大爷”商标纠纷;
代理国投先科公司处理“先科 SAST”商标纠纷;
代理香港美时集团处理“美时”商标纠纷;
代理四川某医疗设备有限公司B超软件侵权案(最高法院再审);
代理台湾揚智诉深圳某公司软件侵权及不正当竞争案;
代理金蝶软件诉用友软件不正当竞争案;
代理八马茶业公司应诉著作权纠纷案;
代理民安保险应诉美国Getty Images, INC.著作权纠纷案等。
王志明
王志明工程师现为万商天勤知识产权运营管理有限公司首席专家,万商天勤知识产权事务所合伙人、主任。
王志明工程师从事知识产权代理和诉讼经验丰富。自1993年起开始从事知识产权法律服务,近二十年来共代理二千多件有关机械、电子、计算机、自动控制等领域的专利申请(可访问国家知识产权局的网站:www.sipo.gov.cn )以及大量的商标注册、著作权登记等知识产权申请案件,其知识产权法律服务范围涵盖专利申请、专利复审、专利无效、商标注册、商标异议、商标争议、域名纠纷、知识产权海关备案、知识产权司法诉讼和行政诉讼等与知识产权有关的法律程序;同时还代理了多宗有较大影响的知识产权侵权纠纷案件。
王志明工程师毕业于南京信息工程大学,获得学士学位,随后于中国科技大学研究生院进修。王志明工程师拥有中国专利、商标代理人资格。
典型案例:
1、代表香港柏力电子有限公司和深圳市宝安区观澜柏力电子二厂处理与日本索尼公司的专利侵权系列纠纷案件:索尼公司在中国申请了多项有关充电电池的发明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并于2004年起先后在广州、深圳两地法院分别起诉许多家中国电池生产厂家侵犯其专利权,在许多家索尼公司的被告中,王志明是唯一成功通过专利无效程序把索尼公司的两项发明专利部分无效的代理人,由于索尼公司的两项发明专利被专利复审委员会宣告部分无效(详见索尼公司95117112.7号专利和93103584.8号专利的无效宣告请求决定书及北京第一中级法院的一审行政判决书和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的二审行政判决书全文),迫使索尼公司以和解结案。本专利无效案件成功地打破索尼公司在中国的不合理技术壁垒,不仅维护了委托企业的合法权益,同时也为中国的其他电池生产企业赢得参与市场竞争的机会。
2、代表深圳市史丹福实业有限公司起诉浙江省江山市宇安消防救生器材厂和个体工商户深圳市龙岗区坪山镇坪山佳仙商行侵犯其名称为“带支撑附件的软梯”专利号为ZL200310111825.2发明专利权的专利侵权纠纷案件:该利侵权纠纷案件经历了一审、无效程序、行政诉讼程序和二审程序,专利权最终胜诉并获得50万元的法定最高赔偿。该专利侵权纠纷案件被评为深圳市十大知识产权事件(见2009年4月23日深圳商报A8版面的报导。)
3、代表方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起诉松下电工(中国)有限公司在广州2、8号地铁线路工程中侵犯其专利名称为“接地支承装置”和“可伸缩的承载连接装置”两项实用新型专利权的专利侵权纠纷案件:该专利侵权纠纷案件经历了一审、无效程序、行政诉讼程序,较好地实现了原告预期的诉讼目的。
4、三台资厂出口雨伞海关被扣案:江苏的张晓霞、马继荣申请了名称为“伞”的实用新型专利(ZL98226490.9),该专利授权后专利权人立即到海关总署进行了海关备案,并要求深圳海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条例》对上述专利进行保护,完成上述准备工作之后,专利权人于1999年9月初向深圳海关投诉深圳龙岗的大达制品厂、人人制品厂和永祥洋伞厂三个台资企业所生产制造的伞侵犯其上述专利权,并请求深圳市海关扣压上述三个台湾厂家准备出口日本的共三个集装箱货柜的伞,深圳海关于99年9月7日扣压了三个台湾厂准备出口涉嫌侵权产品。我们接受三个台资厂的代理委托后,立即检索寻找原告的专利无效证据并启动了无效宣告请求程序,并利用所掌握的事实和无效证据证明专利权人涉嫌滥用法律搞不正当竞争,说服深圳海关放行被扣货物。货物放行后我们再从容面对法院的诉讼程序和专利复审委员会的无效程序。最后,我们通过无效程序把原告的专利部分无效,使得台资厂的被控产品不再落入专利保护范围。该案件历时两年多,结果原告在一审法院和二审法院均以败诉告终。
5、代表美国电影学会和国际唱片业学会分别对分布在北京、四川省、广东省、江西省、浙江省等十多家音像制品企业侵犯其版权的行为进行维权投诉。
6、深圳六家知名建筑施工企业被诉基坑支护施工方法侵权案。专利权人李宪奎申请了多个有关建筑物基坑支护施工方法的发明专利,然后分别起诉深圳市岩土工程公司、深圳市基础工程有限公司、深圳市勘察研究院等六家深圳市的著名建筑施工企业侵犯其专利权。该案件的特点是技术复杂,专业性强,我们接受委托后作了大量细致的调查分析工作,历时三年多甚至更长,通过无效程序全部或部分无效原告的发明专利,最终使原告败诉,维护了深圳市施工企业参与自由竞争的合法权益。
7、美加丽实验室装备有限公司专利维权案。深圳美加丽实验室装备有限公司是实验室家具业界的领头羊,产品开发能力较强,而且也比较重视知识产权,申请了几十项专利。其中一项名称为一款“用于实验室家具的面板功能型材”的实用新型专利被许多同行业厂家所仿制。为了净化市场,美加丽开展了在深圳、广州、佛山等地大范围的维权行动。全部被告联合起来对美加丽的专利反复提无效请求,但由于证据不足,专利复审委员会多次作出维持专利权有效的决定。被告也纷纷被法院判决停止侵权和赔偿损失。
8、依波路域名纠纷案:依波路公司是一家香港企业,其英文名称“ERNEST BOREL”被他人抢注了电子域名ernest borel.com,使得许多网上客户无法登录依波路公司的网站,给依波路公司的经营带来了困难。我们接受了依波路公司的委托后,通过仲裁程序解决纠纷。首先对侵权网站进行了公证保全,然后收集了依波路公司在国内若干大城市进行宣传推广“ERNEST BOREL”品牌的证据以证明其在国内具有一定的影响,并提供依波路公司拥有“ERNEST BOREL”注册商标的证据。以使投诉书能够证明如下事实: (i) 争议域名与投诉人持有的商标或服务标记相同或具有误导性的相似;且(ii) 被投诉人对争议域名本身并不享有应当的权利或合法的利益;且(iii) 被投诉人对争议域名的注册和使用均为恶意。最后亚洲域名争议解决中心裁决把电子域名ernest borel.com转移到依波路公司名下,从而成功的把被不正当抢注的域名索要回来。
9、代表香港上市公司翠华餐厅(集团)有限公司设计了“翠华餐厅”商标的全类注册申请方案。
10、代表民安财产保险有限公司处理第5623315号“民安”商标驳回复审案。民安财产保险有限公司向商标局申请注册第36类的第5623315号“民安”商标时,发现已经存在他人在先的相同或相近似商标注册,36类“民安”商标是民安财产保险有限公司的最具品牌价值的核心商标。本所接到委托后,主动对引证商标权人及其商标使用情况进行调查,最后通过举证证明引证商标1“连续三年停止使用”以及引证商标2 的商标权人已经停止经营,让商标局撤消了两个在先引证商标,成功地让民安财产保险有限公司获得第36类第5623315号“民安”商标的专用权。
11、代表方大集团股份有关先公司处理与松下电工(中国)有限公司的专利侵权纠纷案件。
12、代表美国GPNE公司处理与美国苹果公司、诺基亚公司的系列专利侵权纠纷案件。
罗镇东
罗镇东先生是我国最早从事知识产权法律工作的专家学者之一,有丰富的涉外知识产权代理经验。
罗镇东先生毕业于中山大学,获得学士学位,后就读于中国科技大学,获得硕士学位,还拥有美国Butler大学MBA学位。罗先生也是中国国际经济仲裁委员会仲裁员、专利代理人。
专业著作:
《中国法律十八讲》之"中国专利法"(1990),《香港法律大全》之"香港知识产权法"(1992)。其译作有:《国际专利分类法斯特拉斯堡条约》(1981)和《技术贸易案例》(1983)。
罗建平
罗建平先生现为万商天勤知识产权运营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罗建平先生专注的业务领域包括专利无效、诉讼、预警分析、许可、谈判、运营、布局、挖掘、规避、企业知识产权管理、知识产权尽职调查等。罗先生作为发明人申请专利20余件。
罗建平先生毕业于复旦大学,获得学士学位,后就读于清华大学获得硕士学位。罗先生是广东省知识产权副研究员、高级工程师、全国专利信息领军人才、专利代理人。
社会兼职:深圳市专利代理人协会常务理事、广东省知识产权专家委员会专家、深圳市标准专家委员会专家、深圳市科技专家委员会专家、国家电子发展基金评审专家、深圳市知识产权职称评审专家、广东公标司法鉴定所司法鉴定专家。
典型案例:
代理GPNE公司诉Nokia、微软专利侵权,最终通过许可,达成和解。
代理GPNE公司应对Nokia、微软专利无效,成功维持了29项权利要求全部有效;
代理GPNE公司诉美国苹果公司专利侵权,诉讼标的达1.3亿美金,案件历时5年多,经历了司法鉴定,期间被告先后3次提起无效,成功维持了29项权利要求全部有效,目前法院正在就损害赔偿计算进行调查、质证。
代理GPNE公司和华为进行专利许可谈判,达成许可。
作为项目负责人,代表彩电行业与法国Thomson公司进行专利许可谈判,历时3年,成功达成许可协议,大幅降低了专利许可费,每年为彩电行业节省专利费数亿元,为彩电行业作出巨大贡献,获得时任副总理高度评价,该项目入选2009年深圳知识产权十大事件。
作为主要参与人,向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请求宣告皇家菲利浦电子有限公司拥有的专利号为ZL90103226.3“一种数字传送系统”专利全部无效(Mp3标准必要专利)。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于2009年9月做出第14962号审查决定,宣告ZL90103226.3专利权全部无效。专利权人不服而诉至法院,经一审和二审,2012年3月19日,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最终维持了复审委的第14962号审查决定,该项目入选2012年深圳知识产权十大事件。
代理6家彩电企业应对美国Guardian Media公司专利诉讼,组织撰写不侵权报告和集体应诉,成功迫使对方撤诉结案,为行业节省数亿元专利费。
代理彩电企业与Broadcom、Sisvel、Funai、Dolby、HDMI等专利权人进行专利许可谈判,取得很好效果。
负责撰写北美ATSC、欧洲DTB、中国DTMB三个数字电视标准专利分析报告,为彩电行业谈判、诉讼、研发提供重要支持。
承担国家、省、市专利池建设等知识产权项目20余项。
叶培勇
叶培勇先生现为万商天勤知识产权运营管理有限公司涉外专利部总监。
叶培勇先生的中国专利实践经验丰富,专业领域为光电技术、半导体、通信、医疗器械、自动化、电力电子、计算机软硬件等国内外专利撰写与翻译、专利申请及PCT申请、专利无效及侵权分析等。客户涉及中美日欧,主要有GE、J&J、ABB、Intel、爱立信、半导体能源研究所(SEL)、精工(SII)、三菱电机、泰科电子、阿尔斯通、NEC等。
叶培勇先生毕业于日本大阪大学,获得博士学位,于2014年获得中国专利代理人资格。
徐翀
徐翀先生现为万商天勤知识产权运营管理有限公司国内专利部副总监。
徐翀先生有十年知识产权工作经验,服务范围涵盖专利申请、专利复审、专利无效、商标注册、版权登记、知识产权咨询、知识产权认证、知识产权纠纷等。已代理近千件专利申请,涉及领域包括电子、通信、计算机、软件、机械、自动化等,服务客户包括华为、腾讯、金蝶、大疆、深南电路、怡化电脑等。并曾于《知识产权战略与实务》等期刊杂志发表多篇文章。
徐翀先生毕业于东南大学,获得学士学位,于2009年获得中国专利代理人资格。
典型案例:1、2010~2016年为华为提供专利服务,撰写华为专利近两百件,作为华为指定代理人专门处理部分复杂案件,对于通信行业的专利申请有丰富经验。2、2010~2018年为深南电路提供专利服务,撰写深南电路专利数百件,参与深南电路专利挖掘、布局、申请全过程,对于PCB行业的专利申请有独到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