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深圳市工业设计专项资金申报指南
Date:2016-02-29 Source:深圳市工业设计行业协会

2016年深圳市工业设计中心认定和资助计划第一批申报指南

一、支持领域
重点支持工业设计创新能力强、特色鲜明、管理规范、业绩突出,发展水平居行业领先地位的企业工业设计中心或工业设计企业。
二、设定依据
《关于加快工业设计业发展的若干措施》(深府〔2012〕137号)
《深圳市工业设计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深财科〔2013〕169号)
《深圳市工业设计中心认定和资助计划操作规程(试行)》(深经贸信息技术字〔2013〕227号)
三、支持数量及资助方式
支持数量和标准:有数量限制,受年度工业设计业发展专项资金总额控制。对认定的深圳市工业设计中心,给予300万元资助;对认定的省级工业设计中心,给予市工业设计中心300万元资助的基础上增加100万元,合计资助400万元;对认定的国家级工业设计中心,给予市工业设计中心300万元资助基础上增加200万元,合计资助500万元。资助经费主要用于工业设计中心购置设计软件和硬件、实验设备(工具)、实验材料、设计资料(数据)、测试认证费和设计专利申请等。
资助方式:无偿资助。
四、申报条件
(一)已建立工业设计中心的企业申请认定市级工业设计中心应具备以下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要求,认真履行社会责任,在行业内具有明显的规模优势和竞争优势;
(2)有较强的创新能力和较高的研发投入,知识产权应用及保护制度健全,拥有一定数量自主知识产权和自主品牌,近两年内获得国内外授权专利(含版权)10项以上;
(3)重视工业设计工作,用于工业设计的投入处于行业领先水平,具备企业工业设计中心建设和发展的良好条件;
(4)已设立独立的工业设计中心两年以上,有固定的工作场所,有较好的工业设计研究试验条件和基础设施,具备独立承担相关领域工业设计研究、提供工业设计服务和教育培训专业人员的能力,以及独立自主的设计创新成果;
(5)工业设计中心组织体系完善,机制健全,管理科学,发展规划和目标明确;
(6)工业设计中心人才队伍素质较高,设计经验丰富,工业设计水平在同行业处于领先地位。从事工业设计的工作人员40人以上,其中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人员、技师(高级技师)职业资格的人员和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比例不低于60%;
(7)工业设计中心创新能力强,业绩突出,经营稳定,设计产品已取得显著经济效益,近两年主营业务收入均不低于1亿元,利润率高于行业平均水平;
(8)企业两年内(截止申报日期)未发生重大质量或安全事故,没有违法行为或涉嫌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的情况。
(二)专业的工业设计企业申请认定市级工业设计中心应具备以下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要求,认真履行社会责任,在工业设计行业内具有明显的规模优势和竞争优势;
(2)成立两年以上,以工业设计服务为主营业务,有较好的工业设计研究试验条件和基础设施,具备独立承担相关行业领域工业设计研究、提供工业设计服务和教育培训专业人员的能力,以及独立自主的设计创新成果;
(3)拥有设计水平高、经验丰富的工业设计师,拥有一定规模的专业设计人才,队伍结构科学合理,在同行业中具有较强的设计人才优势。工业设计专业人员30人以上,其中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人员、技师(高级技师)职业资格的人员和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比例不低于60%;
(4)工业设计服务水平在行业中处于领先地位,业绩突出,经营稳定。近两年,工业设计服务年营业收入均不低于1000万元,占企业总营业收入的比例均不低于50%,利润率高于行业平均水平;
(5)两年内(截止申报日期)未发生重大质量或安全事故,没有违法行为或涉嫌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的情况。
五、申请材料
(一)登录深圳市经贸信息委财政专项资金申报系统(http://zj.szjmxxw.gov.cn/sfwweb/)填报申请书并上传有关资料,提供通过该系统打印的申请书;
(二)工业设计中心运行报告(企业生产经营总体情况,创新体系建设,工业设计中心组织架构、经营模式、运行情况,设计人才队伍建设,产学研结合情况,设计成果及经济社会效益,未来发展规划及目标等情况。包括工业设计中心近两年经费投入情况、现有设计软硬件和实验仪器设备清单);
(三)工业设计中心成立证明材料(如公司决定成立工业设计中心的通知、董事会决议等);
(四)单位近两年(2014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获得国内外授权专利、版权、知名设计奖证明材料;
(五)单位近两年(2014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主要工业设计成果清单及产业化证明材料;
(六)工业设计专业人员从业证明(社保部门提供的单位社保清单或个人社保证明、个税申报表、劳动合同);
(七)工业设计专业人员学历证书、职业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八)单位营业执照及上年度国税地税纳税证明;
(九)单位最近2个年度(2014、2015)财务审计报告;
(十)其他有关材料(如体现设计水平的设计方案或设计图1-2份)。
以上材料均需加盖申报单位印章,多页的还需加盖骑缝印章;一式3份,A4纸正反面打印/复印,非空白页(含封面)需连续编写页码,装订成册(胶装)。
六、业务受理
(一)网络填报受理时间:2016年3月2日至3月30日18点整;
(二)书面材料受理时间:2016年3月4日至4月8日17:30(工作日)。
受理地点:市民中心行政服务东大厅8号窗口。
业务咨询:88102247、88128872。

2016年深圳市工业设计创新攻关成果转化应用资助计划第一批申请指南

一、支持领域
重点支持在战略性新兴产业或优势传统产业等关键领域和薄弱环节的核心技术和工艺流程设计、总体功能设计、集成方案设计,以及高性能计算机设计系统开发及应用等方面的原创设计创新成果转化应用项目。
二、设定依据
《关于加快工业设计业发展的若干措施》(深府〔2012〕137号)
《深圳市工业设计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深财科〔2013〕169号)
《深圳市工业设计创新攻关成果转化应用资助计划操作规程(试行)》(深经贸信息技术字〔2013〕227号)
三、支持数量及资助方式
支持数量和标准:有数量限制,受年度工业设计业发展专项资金总额控制。按不超过专项审计核定的项目实际支出费用50%给予资助,单个项目不超过300万元。
资助方式:总额控制、自愿申报、专家评审、现场考察、中介审计、社会公示、政府决策。
四、申报条件
申请单位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项目内容属于战略性新兴产业或优势传统产业等关键领域和薄弱环节的核心技术和工艺流程设计、总体功能设计、集成方案设计,以及高性能计算机设计系统开发及应用等方面的原创设计;
(二)项目以设计为主导,已经取得基于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等方面的核心设计创新攻关成果,单位近两年获得国内外知名工业设计奖、取得授权专利合计10项以上,设计成果知识产权清晰,无权属纠纷。
(三)项目在深圳市范围内实施,设计水平在行业领先,具有较高创新性、较好示范作用和良好经济社会效益,对提升行业整体设计水平具有重大影响;
(四)项目承担单位具有较完善的软硬件设施,较强的工业设计实力、成果转化推广能力,高水平的设计创新团队,专业设计人才20名以上,项目首席设计师具有5年以上产品设计开发经验。
五、申请材料
(一)登录深圳市经贸信息委财政专项资金申报系统(http://zj.szjmxxw.gov.cn/sfwweb/)填报申请书并上传有关资料,提供通过该系统打印的申请书;
(二)工业设计创新攻关成果转化应用项目实施方案(项目创新攻关的核心技术和工艺流程设计方案、采用的工艺路线和技术,突破的技术设计创新点、成果转化推广措施,实现的主要技术经济指标和效果,对提升行业整体技术和设计水平的作用等);
(三)单位专业设计人员证明材料(社保清单、学历证书、专技资格证书、职业资格证书)及项目首席设计师具有5年以上产品设计开发经验相关证明;
(四)2014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工业设计成果获得国内外知名设计奖(iF设计奖、Reddot、IDEA、GMARK、PlusX、中国优秀工业设计奖、省长杯)、授权专利和著作权证明材料;
(五)工业设计成果产业化证明材料(项目立项书、销售合同和发票、合作开发协议等);
(六)营业执照或登记证书;
(七)国税和地税部门出具的上年度纳税证明;
(八)最近两个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九)其它有关材料。
以上材料均需加盖申报单位印章,多页的还需加盖骑缝印章;一式3份,A4纸正反面打印/复印,非空白页(含封面)需连续编写页码,装订成册(胶装)。
六、业务受理
(一)网络填报受理时间:2016年3月9日至4月5日18点整;
(二)书面材料受理时间:2016年3月11日至4月11日17:30(工作日)。
受理地点:市民中心行政服务东大厅8号窗口。
业务咨询:88102247、88128872。

2016年深圳市工业设计重大活动资助计划第一批申请指南

一、支持领域
重点支持对实现全市工业设计发展目标,提升各细分行业、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设计水平,推进工业设计国际交流和营造良好发展环境具有积极意义的重要工业设计活动,以及由社会机构、行业组织提供在工业设计领域具有较大影响力的行业资讯、设计对接、宣传推广、成果展示和高端论坛等服务活动。
二、设定依据
《关于加快工业设计发展的若干措施》(深府〔2012〕137号)
《深圳市工业设计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深财科〔2013〕169号)
《深圳市重大工业设计活动资助计划操作规程(试行)》(深经贸信息技术字〔2013〕277号)
三、支持数量及资助方式
支持数量:受年度工业设计业发展专项资金总额控制;按不超过专项审计核定的项目实际支出费用的50%给予资助,单个项目不超过200万元。
资助方式:事后资助。总额控制、自愿申报、专家评审、社会公示、中介审计、政府决策。
四、申报条件
事先经政府有关部门同意,由行业组织、社会机构和企事业单位自行举办、市场化运作、有详细的活动工作方案和经费预算,在行业具有较大影响力,活动投入100万元以上。在规定的申报截止日前活动已举办完成,有详细的活动总结和经费支出明细。
五、申请材料
(一)登录深圳市经贸信息委财政专项资金申报系统(http://zj.szjmxxw.gov.cn/sfwweb/)填报申请书并上传有关资料,提供通过该系统打印的申请书;
(二)活动工作方案和经费预算;
(三)政府有关部门批复意见;
(四)活动总结和支出明细;
(五)营业执照或登记证书复印件(验原件);
(六)国税和地税部门提供的单位上年度纳税证明复印件(验原件);
(七)上年度单位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
(八)社保部门提供的上年度单位从业人员社保清单;
(九)其它证明材料(媒体报道、设计大赛评审资料等,如总结中没有须提供)。
以上材料均需加盖申报单位印章,多页的还需加盖骑缝印章;一式3份,A4纸正反面打印/复印,非空白页(含封面)需连续编写页码,装订成册(胶装)。
六、业务受理
(一)网络填报受理时间:2016年7月4日至7月26日18点整;
(二)书面材料受理时间:2016年7月7日至7月29日(工作日)。
受理地点:市民中心行政服务东大厅8号窗口。
业务咨询:88102247、88128872。

2016年深圳市知名工业设计奖奖励计划申请指南

一、 支持领域
重点支持获得国内外知名工业设计奖项的单位。
二、设定依据
《关于加快工业设计业发展的若干措施》(深府〔2012〕137号)
《深圳市工业设计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深财科〔2013〕169号)
《深圳市知名工业设计奖奖励计划操作规程(试行)》(深经贸信息技术字〔2013〕227号)
三、支持数量及资助方式
支持数量:受年度工业设计业发展专项资金总额控制。获得中国优秀工业设计奖、iF产品设计奖、Reddot产品设计奖每项奖励5万元;获得iF和Reddot其它奖(传达设计奖、包装设计奖、概念设计奖等)、IDEA奖、GMARK奖 、PlusX、省长杯奖每项奖励2万元。
资助方式:总额控制、自愿申报、社会公示、政府决策。
四、申报条件
申请单位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深圳市行政区域内注册及其在深汕特别合作区投资控股的独立法人企业及依法在深圳市登记注册的其它单位。
(二)2015年5月11日以来获得国内外知名工业设计奖项(知名工业设计奖指iF设计奖、Reddot、IDEA、GMARK 、PlusX、中国优秀工业设计奖、省长杯)。
五、申请材料
(一)登录深圳市经贸信息委财政专项资金申报系统(http://zj.szjmxxw.gov.cn/sfwweb/)填报申请书并上传有关资料,提供通过该系统打印的申请书;
(二)获奖证书复印件及证明材料(验原件);
(三)获奖作品照片及说明(主要介绍设计理念、用途、功能,先导性、创新性、实用性、环保性、经济社会效益);
(四)单位营业执照或登记证书(验原件);
(五)国税和地税部门出具的单位上年度纳税证明(验原件);
(六)上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七)其它材料。
以上材料均需加盖申报单位印章,多页的还需加盖骑缝印章;一式3份,A4纸正反面打印/复印,非空白页(含封面)需连续编写页码,装订成册(胶装)。
六、业务受理
(一)网络填报受理时间:2016年3月7日至10月14日18:00;
(二)书面材料受理时间:2016年3月9日至10月20日17:30(工作日)。
受理地点:市民中心行政服务东大厅8号窗口。咨询电话:88102247、881288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