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经济贸易和信息化委员会2013年度公共服务白皮书
Date:2013-03-21 Source:深圳市工业设计行业协会

深圳市经济贸易和信息化委员会(以下简称市经贸信息委)是根据《中共深圳市委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市政府部分工作部门及相关职责的通知》(深府〔2011〕201号)组建的政府工作部门,整合原市科技工贸和信息化委员会承担的工业、外经贸、商业、信息化、保税区、工矿商贸企业安全生产等管理职责,以及原市农业和渔业局(市海洋局)承担的农业、畜牧业、渔业、海洋经济管理的工作职责。

为落实《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健全行政职责体系和加强行政执行力建设的实施意见》(深府〔2005〕201号)的有关精神,进一步提高我委公共服务效能,根据市绩效办《关于制定2013年度深圳市政府公共服务白皮书的指导意见》等有关文件要求,制定我委2013年度公共服务白皮书。现予公布,欢迎公众查阅、监督和提供有关建议。

一、本部门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农业、畜牧业、渔业、海洋经济、工业、外经贸、商业、保税区、信息化、工矿商贸企业安全生产等法律、法规、政策和规划,起草相关的地方性法规、规章,组织拟订相关行业发展战略、专项规划和政策,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二)负责农业、畜牧业、渔业、海洋经济、工业、外经贸、商业的行业管理。

(三)按规定负责农业、畜牧业、渔业、海洋经济、工业、外经贸、商业、保税区、信息化相关业务资金和专项基金的申报、管理和使用。

(四)统筹协调产业转型升级工作并监督实施,按分工负责产业用地管理;推动行业技术创新和技术进步,以先进适用技术提升制造业和传统产业;参与组织实施国家、省有关科技重大专项;负责相关领域内的重大示范工程和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的推广应用。

(五)指导农业现代化建设;负责基本农田保护区管理,农业生态环境保护、农业畜牧业相关监督管理;按规定负责农业畜牧业投入品的监管;负责重大动物疫情控制的组织协调和实施兽医制度;承担动物及动物产品防疫检疫和动物卫生监督管理责任;组织协调“菜篮子”工程。

(六)承担海洋经济、渔业管理职责。承担统筹协调海洋经济科学发展示范市建设工作;负责渔业资源及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增殖、渔港建设管理工作;组织实施伏季休渔制度;指导港澳流动渔民的管理协调,并与港澳有关部门建立联系。

(七)促进生产性服务业和商贸流通业发展;承担牵头协调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的责任。按规定对特殊流通行业进行监督管理;负责会展业管理。

(八)组织协调电力经济运行,依法实施电力行业管理和改革;组织开展资源综合利用、再生资源回收、清洁生产以及农业、工业、商业的能源节约和节能监察工作。

(九)承担组织实施重要物资的储备和市场供应的责任;负责粮食行政管理和盐业、药品流通管理。

(十)指导和管理进出口工作,组织实施有关进出口商品配额计划;管理加工贸易业务,推动加工贸易转型升级;指导和管理服务贸易工作,推动服务外包产业发展;按规定办理与进出口公平贸易相关的事宜,指导与国际贸易有关的产业损害调查工作。

(十一)指导外商直接投资工作。按权限核准外商投资企业的设立及变更、重大外商投资项目的合同章程及法律特别规定的重大变更事项,依法监督检查外商投资企业执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合同章程的情况并协调解决有关问题。

(十二)负责对外经济合作与交流工作。指导企业“走出去”开展跨国经营和开拓国际市场,依法管理和监督境外企业设立、对外投资、对外承包工程、对外劳务合作、对外援助;负责牵头外派劳务和境外就业人员的权益保护工作。

(十三)负责海关特殊监管区域的统筹、规划和申报工作;指导、协调保税区的管理和服务工作。

(十四)负责国防科技工业的综合协调和管理,组织指导国防科技工业的军转民工作,组织指导民用部门军品配套工作。

(十五)负责国内经济交流与协作,推动外溢型经济发展;负责对口支援、同富裕工程和扶持老区建设工作。

(十六)统筹推进信息化工作;推广信息化领域新技术、新标准;推进“三网融合”试点城市建设,推进经济社会各领域的信息化应用以及电子商务示范城市建设;按规定协调管理信息网络基础设施建设,协调通信管线、机楼(站点)、公共通信网络和信息网络的互联互通工作;指导协调无线电通信业务工作。

(十七)协调推进电子政务建设,统筹建设全市党政机关信息网络、基础信息库等信息基础设施,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和管理政府投资信息化项目建设;统筹协调全市电子政务信息资源开发利用和共享工作,协调推进全市电子政务流程优化工作;负责信息安全综合管理工作,组织协调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和网络信任体系的建设,承担信息安全应急协调责任。

(十八)承担渔业和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负责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准入管理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负责民用爆破器材行业及生产、流通安全的监督管理;负责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进出口管理。

(十九)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协调解决有关重大问题。

(二十)承办市政府与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上年度工作任务目标完成情况。

2012年,全市实现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5091.4亿元,同比增长7.3%,增速明显呈现逐季回升态势;社消零总额4008亿元,同比增长16.5%,高出全市GDP增速6.5个百分点;外贸进出口总额4667.8亿美元,同比增长12.7%,其中出口2713.6亿美元,增长10.5%,实现全国大中城市进出口总额第一和出口“二十连冠”;实际利用外资52.3亿美元,同比增长13.7%,圆满完成省里下达指标任务,第三产业实际利用外资同比增长15.6%;全年经核准新设境外投资企业(机构)543家,同比增长64.6%,核准协议投资总额28.2亿美元,同比增长207.5%;实现软件业务收入2770亿元,同比增长21%,规模居全国大中城市第二位;全市三网融合相关产业规模达3000亿元,在全国首批12个三网融合试点地区(城市)中处于领先地位。

我委公布的十项白皮书工作均圆满完成:

一是加快社区工业园区升级改造,全市共设立外商投资加工贸易企业内设研发机构22家,加工贸易ODM和OBM比重达56%,推动加工贸易非法人来料加工企业的不停产转型2026家。

二是牵头制定出台“稳定经贸发展33条”、《深圳市加快转型升级配套政策》、加工贸易转型升级、来料加工不停产转型以及促进电子商务、战略性新型产业发展等一系列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召开“稳定经贸发展33条”政策宣讲会43场,到会的协会和企业3620家;提高一般贸易和服务贸易出口比重,扩大具有自主知识产权、自主品牌和高附加值的产品出口。

三是积极组织企业参加市外国内知名展会,全年市财政拿出2900多万元对深圳企业参加政府和协会组团的国内展览给予资助等,大力帮助企业抢抓订单,降低企业拓展市场成本,组织参加市外国内展会56场,参展企业2000多家,参展面积25000多平方米,涵盖电子、家居用品、通讯、服装、医疗器械、汽车等多个行业,达成意向性交易超过1000亿元。

四是强化政策引导,制定《2012年双转移工作计划》,推动共建7个产业转移工业园建设,加快完善园区基础设施,加大服务配套投入和招商引资力度。累计入园项目300个、投资额1080亿元。“双转移”迎检各项工作圆满完成,继2010年之后再次被考评为全省产业转移优秀。全年向省内转移扩张的企业数超过3000家,投资额超过2000亿元。

五是挖掘本地消费潜力。推动《深圳市商业网点规划(2011-2020)》落地工作,加大商贸流通业扶持,提升商贸流通业软硬件水平,促进各区提升各类商业旺区的基础设施,营造舒适便利的消费环境。举办一系列消费促进活动,推动落实促进网络零售业发展的相关政策,鼓励商贸流通企业通过发展网络零售实现“触电提质扩容”。

六是加强对粮食、食用油、猪肉、食盐等重要生活必需品的储备工作。制订《深圳市粮食储备承储管理考核办法》、《深圳市食盐储备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制度,并加大对储备的检查,确保储备数量充足、质量良好、储存安全。

七是编制《智慧深圳规划纲要(2011-2020年)》和《智慧深圳建设实施方案(2013-2015年)》等指导性文件,统筹规划智慧深圳建设和城市信息化发展。

八是开展服务企业专项活动。牵头拟定市政府2012年服务企业专项活动工作方案,由市政府领导、各区和市直部门领导对工业百强、出口大户以及战略性新兴产业等重点企业开展挂点服务。市领导挂点企业反映的涉及空间需求、公交完善、道路建设等的165个具体问题全部得到答复和处理,约70%得到解决或基本解决。

九是组织开展中小企业服务年活动。制定《深圳市中小企业服务年活动方案》,调动政府、协会(商会)等各方力量实施“百千万工程”:组织百家上市企业帮扶千家中小企业、百家金融机构为中小企业融资千亿、百家服务机构为千家中小企业上门服务、百家专业机构为千家中小企业提供人才培训和管理咨询服务、百项服务活动牵手万家中小企业。

十是强化全市电子政务顶层设计,推进集约化建设,初步建立全市统一的电子政务体系。基本建成网络平台、基础信息资源库、数据中心等全市统一的电子政务资源平台,有效支撑了各区、各部门信息系统建设。开展电子政务绩效评估工作,重点推进政务信息资源共享,有效提高全市电子政务整体质量和发展水平。制定《深圳市加强信息资源共享优化行政审批服务实施方案》,促进信息资源共享和业务流程优化。

三、2013年度白皮书工作任务目标一览表

(见附件)

四、公众参与、监督渠道

公众可以选择以下几种方式,对我委白皮书事项进行咨询、投诉,或提供相关建议:

(一)拨打12345申诉举报电话。

(二)发邮件至电子邮箱:webmaster@szjmxxw.gov.cn

(三)登陆深圳市经济贸易和信息化委员会网站(http://www.szjmxxw.gov.cn/)访问网上对话、公众留言、意见征求、投诉举报等栏目。